入会须知

分会采取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制,单位会员的代表即为分会理事,代表本单位参加分会会员大会和理事会议。个人会员是长期从事传统建筑设计、研究、施工、管理的知名人士和相关的执业注册专业人士。凡承认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章程和本条例的下列单位、组织和个人,经自愿申请,分会审查同意,并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备案,均可成为本分会会员,同时成为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的会员。

1.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或文物古建筑保护设计资质证书的单位;

2.各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成立的同业协会、分会(或专业委员会);

3.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园林古建施工或文物建筑修缮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

4.各地传统建筑材料生产企业;

5.各地大专院校及教育科研机构;

6.各地传统建筑、文化地产开发企业等。

 

 

入会程序

1.填写入会申请表及单位简介(内容包括单位社保在职人员数量,资质,3年营业额,内容简明扼要);入会申请表盖章后先将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分会邮箱,再将纸质版文件邮寄至分会秘书处。

2.会员单位、理事单位申请经分会秘书处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审核、备案后生效。

3.常务理事单位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审议,由分会秘书处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审核同意后,经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4.副会长单位申请申请经会长办公会审议,由分会秘书处上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审核批准,经理事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

 

 

会员管理办法

一、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本分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获得本分会提供服务的优先权;

3.参加本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对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分会的各项决议;

2.维护分会的合法权益,遵守上级协会、分会制定的行规行约;

3.完成分会交办的工作;

4.按照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有关规定,按时向分会缴交纳会费;

5.关心分会工作,经常向分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积极向分会会刊投稿。

三、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分会,会员一年不交纳会费或无故不参加分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

四、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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